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規定,至少下列情況下是可以不需要發票的:
1、境內支付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的,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2、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不屬于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單位的,以對方開具的發票以外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3、企業從境外購進貨物或者勞務發生的支出,以對方開具的發票或者具有發票性質的收款憑證、相關稅費繳納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4、企業在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過程中,因對方注銷、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可憑以下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后,其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1)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原因的證明資料(包括工商注銷、機構撤銷、列入非正常經營戶、破產公告等證明資料);
(2)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者協議;
(3)采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
(4)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
(5)貨物入庫、出庫內部憑證;
(6)企業會計核算記錄以及其他資料。
前款第1項至第3項為必備資料。
5、在境內共同接受勞務的和租賃房屋的,對于勞務支出和住房的水電氣等可以采用“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因此,對于無法取得發票的費用(支出),先可以對照上述規定,如果滿足稅法規定可以不需要發票的,可以按照上述規定取得憑證進行稅前扣除;如果稅法規定必須取得發票的,應跟對方協商,要求對方開票或到稅務局代開發票,否則就應更換為能提供發票的供應商。
百賬匯(廣東)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是廣州易千洵集團有限公司旗下專門為中小微企業提供一站式財稅服務的互聯網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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